作者:吴先锋
发布时间:2025/09/02
关于广东先导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锗烷混氢、磷化氢混氢、乙硼烷混氢、四氟化锗混氢及锗烷、砷化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,现将广东先导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锗烷混氢、磷化氢混氢、乙硼烷混氢、四氟化锗混氢及锗烷、砷化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广东先导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锗烷混氢、磷化氢混氢、乙硼烷混氢、四氟化锗混氢及锗烷、砷化氢建设项目
建设地点:清远市高新区百嘉工业区27-9号先导厂区南侧厂区(S2地块)的19#高纯试剂车间(特气车间)内
建设单位:广东先导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,详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
公众意见投递: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,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联系人:吴先锋
联系电话:0763-33930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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