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安环部
发布时间:2024/10/23
关于清远先导材料有限公司超高纯碲、锌、镉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清远先导材料有限公司超高纯碲、锌、镉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清远先导材料有限公司超高纯碲、锌、镉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
建设地点:清远市高新区百嘉工业园27-9号
建设单位:清远先导材料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详见附件
公示时间: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
公众意见投递: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,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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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陈龙
联系电话:13413574860
清远先导材料有限公司
2024 年 10 月 23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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